学习消防知识 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发布日期:2011-07-04 18:04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本社讯6月30日,根据《柳州市供销社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安排,为进一步树立“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的观念,增强全系统各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市社在柳州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举行为期半天的消防知识学习活动。市社连业一主任、董泽元副主任、赖合拉副调研员,市社机关、新联公司全体人员,城郊社、全资、参股及合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学习。
活动中,我系统的干部职工一面参观消防装备,一面学习消防知识,在消防队教官的引导下,对消防中队车辆装备、硬件建设、宣传栏等进行参观。教官重点向大家介绍了在车库停放的多功能抢险救援车、53米曲臂干粉登高平台消防车、A类泡沫车、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等,并展示消防车的内部设施,讲解其功能;对照消防装备如各种消防衣、灭火水枪等专业灭火装备,教官一一介绍其在消防中的作用和操作方法,同时详细讲解了火灾防护知识,回答大家提出的防火自救等问题。
通过参观高、精、尖的消防装备实物,听取消防教官的讲解,对了解当今社会消防的重要性和消防官兵所担负的职责,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不断增强我系统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提高我系统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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