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烟花爆竹管理 从批发企业抓起
发布日期:2010-08-04 10:28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本社讯 为了有效地打击黑炮、私炮,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10]5号文》和《柳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柳烟花[2008]1号文)的精神,柳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公室于7月份组织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我市所辖8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
执法人员主要检查了各烟花爆竹公司经营许可证(许可期限)、烟花爆竹批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负责人是否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储存仓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烟花爆竹防伪标贴使用是否规范等。通过督查,增强了各批发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对企业抓好今年烟花爆竹经营起到了促进作用。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柳州市满地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柳江县吉庆供销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融水苗族自治县合兴土产日杂有限公司、融安县旺合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三江县日用杂品公司总体情况较好,基本落实了烟花爆竹管理各项规定。而其他几家烟花爆竹公司还不同程度存在使用旧防伪标贴、没有使用2010年新的“800系统”防伪标贴或标贴管理混乱以及批发流量登记不健全等现象,为我市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带来不便。执法队给相关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抓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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