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郊社:开展安全检查 确保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2010-08-26 17:50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政府第三季度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城郊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市城郊社《关于开展全系统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柳城郊供销〔2010〕21号)要求,从2010年7月20日至9月30日,市城郊社安全领导小组不定期到各基层单位进行安全抽检活动,为“两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准备。
8月16日、24日两天,市城郊社安全领导小组分别检查了洛埠供销社及太阳村供销社的房屋、门面、仓库,发现两基层社由于房屋老化存在行条断裂、房屋漏水等安全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安全小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并要求第一责任人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思想,密切留意老化房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安全第一。
8月25日下午,市城郊社陪同市供销社安全小组检查了长塘供销社鹧鸪江农贸市场及沙塘供销社办公楼、仓库门面等处,检查结果总体情况较好,市场及办公楼、门面的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安全制度建档并上墙,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但仍存在房屋老化、行条腐朽变形等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图为  陪同市社安全小组检查沙塘供销社
 




图为 陪同市社安全小组检查沙塘供销社仓库



图为 陪同市社安全小组检查基层社房屋安全情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