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区联社“四代会”精神 努力夯实供销社改革发展基础
发布日期:2011-04-27 19:52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本社讯市社党委于4月26日下午,在五楼会议室,组织党员干部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传达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和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黄道伟及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胡德才、监事会主任阙光凤的讲话精神。会议由市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谭惠三主持,市社机关全体人员、城郊社班子及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和合作企业党支部书记共28人参加了会议。
2011年4月18日至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南宁隆重举行,会议指出,今后五年,全区供销合作社要振奋精神,开拓拼搏,按照国务院国发[2009]40号文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2011]10文件的要求,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量和优质安全商品供应的保障力量,不断开创我区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此,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合作制为原则,以深化改革为手段,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做大做强为核心,以流通网络为支撑,以富农强社为目标,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全面提升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水平。“四代会” 的召开对促进全区供销社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切实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的精神,市社连业一主任提出七点要求:一是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区联社“四代会”精神,办公室要就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社员股金、土地资产、理事会监事会建设、农村流通联席会制度、土地出让金返还、供销社干部交流等问题专题报告市政府;二是综合业务科、项目办要尽快落实“十二五”规划,重点推进“新网工程”项目建设,5年后要求全系统在每个乡镇建有综合超市、市场、配送中心,一网多用;三是项目办要按照总社李成玉主任4月9日在柳考察时的要求,尽快落实在柳南或河西建设桂中农资批发市场的建设规划,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这是今年的首要工作;四是合作指导科要制定推进市社成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量的具体方案,着重建设流通性的专业合作社或协会,要求每个县要有1-2家区联社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社;五是财审科要制定落实资产、土地出让金返还、社员股金解冻等政策落实的具体措施,用好用足各级党委、政府给供销社的政策;六是人事教育科要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推进全系统的理事会、监事会建设;七是市社纪委要加强对各项重点工作的督查,确保贯彻桂政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和区联社“四代会”的精神落到实处。
市社党委书记龚立德在学习会上传达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和庆祝建党90周年的相关部署。市社党委副书记谭惠三同志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向干部职工传达自治区联社“四代会”精神,结合实际,开拓经营渠道,努力创新,在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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