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帮忙清产核资
发布日期:2010-02-26 11:57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本社讯  为明晰企业产权关系,理顺企业管理体制,建立以资本为纽带、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市社参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的要求出台清产核资审计工作方案,并委托广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广西润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市社九家公司进行清产核资。2月25日,市社召开全资、控股企业清偿核资工作协调会,正式签订审计业务委托合同书。
根据合同规定,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以2009年12月31日为清产核资精准日,分别对九家公司成立以来的资产进行清偿核资经济鉴定和专项财务审计,并于4月25日前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审计的具体内容是:财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完善制度。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及相关所有财务资料。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清产核资采取的是内外结合审计方式,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此方法有利于市社摸清所属全资及控股企业家底,准确评价资产质量,为企业下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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