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 干部职工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1-06-25 16:00   作者:   来源: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打印正文


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职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监督执纪,查处腐败问题,着力净化优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政治生态,从今年5月起,市纪委监委会同市供销合作联社,联合开展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治理4个方面20项内容:

一、政治建设方面

(一)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三)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四)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

(五)落实各级巡视巡察整改的情况;

(六)选人用人的情况;

(七)政治生态的情况。

二、监督制约方面

(一)“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机制落实的情况;

(二)各级监事会、社有企业监事的监督权力行使情况;

(三)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社有资产投资合作处置、资金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机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对社有企业合作对象进行尽职调查和经营监管的情况;

(五)供销合作社系统内上级部门对下属单位监管的情况。

三、社有资产流失方面

(一)社有资产转让的情况;

(二)合作对象运营管理社有资产的情况;

(三)社有资产收益的情况;

(四)开展经营、投资、担保等工作的情况;

(五)责任追究机制的运行情况。

四、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四项资金”(新网工程项目资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项目资金、地头冷库项目资金)等重点领域项目资金的管理情况;

(二)“四项资金”及其他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四项资金”及其他财政资金的收益情况。

从2021年5月到10月,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为期半年的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期间,凡主动到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代问题的,将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从轻从宽处理;对不主动交代问题,在被检查后发现的从重从严处理。

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希望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反映举报相关问题线索,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

(柳州市纪委监委)0772-12388

(柳州市供销合作联社)0772-2851594

2.来信地址:

      (柳州市纪委监委)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15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柳州市供销合作联社)柳州市桂中大道7号东方百盛写字楼21楼2106室

3.网上举报:

 http://guangxi.12388.gov.cn/liuzhoushi/

或扫描二维码

(柳州市纪委监委)

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21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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