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2021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2021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单位职能是依据合作制原则,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单位业务是负责城郊各基层供销社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我社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紧紧围绕各项工作,推进项目建设、实施乡镇供销社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突出谋划“十四五”规划加快改革发展,重点谋划部署综合改革、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加快推进乡镇供销社等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发展为农服务网络体系、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和质量,确保供销社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全力以赴做好服务“三农”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决算由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一家单位构成,是柳州市供销合作联社下属二层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单位下属无其他二层下属。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2021年单位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164.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4.79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31万元,增长8.0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7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31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两位退休职工去世,发放抚恤金使得拨款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164.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4.79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5.25万元,增长10.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职工生活补贴和物业补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基数调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随之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障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5万元,减少10.64%,主要原因是:2021年4月有1名职工调动离职使得医疗保障支出减少。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4.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5.29万元,增长13.9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两位退休职工去世,发放抚恤金使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0.59%,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额变动使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9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财政结转结余。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7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5.25万元,增长10.2%。其中:基本支出158.03万元,项目支出6.76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7.66万元,支出决算为16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46万元,支出决算为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4%。主要用于离休职工生活补贴和物业补贴,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相关福利费用增加使得预决算差异。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差异的原因是有1名职工因工作调动离职使得预决算差异。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6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差异的原因是有1名职工因工作调动离职使得预决算差异。
(四)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39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7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差异的原因是有1名职工因工作调动离职使得预决算差异。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3.5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以及项目经费支出,差异的原因是2021年有两位退休职工去世发放抚恤金使得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决算差异。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7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差异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额变动使得住房公积金预决算差异。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0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3%。主要因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额变动调整以及社保基数调整使得该项目预决算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4%。主要因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支出减少使得该项目预决算差异。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74%。主要因2021年有两位退休职工去世,发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使得该项目预决算差异。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缩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其中:
单位在2019年公车改革后已没有公车,自2019年至今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 %, 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缩减公务接待费支出。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接待人次1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0年持平。本单位属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采购了办公桌椅7套及办公矮柜1个。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单位也未有超过100万元的项目资金,因此无2021年度政府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也无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绩效目标5项,目标1在柳州市五城区范围内领办至少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目标2制作完成至少2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合联、党建带社建等宣传报道,目标3至少开展1次农村供销大集活动,目标4至少开展1次领办农产品进超市活动,目标5依托供销社综合服务站网络为“三农”提供至少2项服务。绩效评价中绩效目标5项中又细分出产出指标12项,其中数量指标4项、质量指标2项、时效指标3项、成本指标3项;效益指标2项全部是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1项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是一个环环相扣的体系,工作涉及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各科室的协作和配合。在编制预算时,也将相应的绩效目标值贯穿其中,做好整体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置,确保整体绩效目标顺利完成。在进行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时,财务人员对2021年度使用的各项资金进行了认真梳理、严肃对账,实事求是地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参考指标进行分析评价。同时以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推进绩效目标管理,扎实抓好绩效评价,积极运用绩效成果,力争单位整体绩效各级指标清晰、可量,指标评价标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绩效目标5项,目标1在柳州市五城区范围内完成了领办了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目标2已制作完成3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合联、党建带社建等宣传报道,目标3开展了1次农村供销大集活动,目标4开展2次领办农产品进超市活动,目标5依托供销社综合服务站网络为三农提供了3项服务,以上5项整体绩效目标于年末均已达成。
绩效指标所涉工作我单位严格按照工作目标以及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实施进度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时效节点,同时在预算开支方面也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本单位“经费”预算批复。社会效益指标单位已按工作计划圆满完成。满意度指标经过单位各科室及职工的努力均圆满达成,下属基层社以及专业合作社、农民等对单位工作的满意度均大于85%。
单位从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效益、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自评,最终自评等级为优。本年度绩效目标基本能全部按时完成,下一步将加强对目标实施进展情况的动态跟踪,结合绩效目标开展全过程的绩效跟踪,建立有效的绩效信息采集制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