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市城郊社  |   发布日期: 2021-04-23 16:06    |  作者: 龙欢

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

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单位职能是依据合作制原则,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单位业务是负责城郊各基层供销社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我社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紧紧围绕各项工作,推进项目建设、实施乡镇供销社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突出谋划“十三五”规划加快改革发展,重点谋划部署综合改革、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加快推进乡镇供销社等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发展为农服务网络体系、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和质量,确保供销社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全力以赴做好服务“三农”的各项工作。

(二)2021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1.积极引导农民办理专业合作社,夯实基础抱团发展。

2.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基层供销社发展区域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带动集体经济发展。

3.按实体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积极宣传基层供销社组织,引领合作经济发展,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竞争实力。

4.改造村级基层供销社,切实增强服务“三农”能力。

5.全力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建设,完善供销社服务功能,大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6.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统筹兼顾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为柳州市供销合作联社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设有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等三个科室。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郊供销合作社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支总预算147.66万元,同比增加22.37万元,同比增长17.85%,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入总预算147.66万元,同比增加22.37万元,同比增长17.85%。其中: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7.6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22.37万元,同比增长17.85%。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人员增加,编内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随之人员费用以及公用经费增加。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支出总预算147.6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39.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4.58%,同比增加22.37万元,同比增长19.07%。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42%,同比增加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94%,同比增加3.61万元,同比增长14.82%。增加原因:编内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本科目支出有所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6.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3%,同比增加1.37万元,同比增长27.29%。增加原因:编内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本科目支出有所增加。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3.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13%,同比增加15.59万元,同比增长17.72%。增加原因:编内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本科目支出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9.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0%,同比增加1.8万元,同比增长22.64%。增加原因:编内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本科目支出有所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3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4.58%,同比增加22.37万元,同比增长19.07%。

2.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2%,与去年持平。

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编内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人员经费及公共经费有所提升。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66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47.6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3.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66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物业补贴以及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0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编内在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编内在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3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编内在册人员的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五)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0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5.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主要用于编内在册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办公、业务经费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支出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7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编内在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6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6.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

(二)公用经费12.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5万元,比2020年预算0.35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

(一)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0.35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与去年持平。

(三)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0%,同比减少0.2万元,降低10%。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中的经费补款(补助)预算2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2021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