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召开审计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鹿寨县供销系统内审计监督工作。县供销联社领导班子、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以及涉及审计的5家社有企业、3家基层供销社和8家改制后新组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本次审计工作将聘请广西嘉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预计用2个月左右时间完成。并聚焦两大核心任务:一是对鹿寨县土产公司、鹿寨县供销市场管理所、鹿寨县祥龙烟花爆竹专营公司、鹿寨县鑫源投资有限公司、鹿寨县庆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等5家社有企业经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核查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执行、社有资产运营、财政资金使用及廉洁从业等情况;二是对拉沟供销社、雒容供销社、寨沙供销社3家基层社主任,以及鸿达公司、新升公司等8家改制后新组建公司法人代表开展收支审计,精准核查财务收支真实性、合规性及内控管理制度执行成效。
“审计监督是供销社依法治社、依法治企的重要手段,更是守护社有资产的‘利器’。”县供销联社主要负责人在动员讲话中强调,当前供销系统改革进入关键阶段,社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基层经营主体日益多元,亟需通过审计发挥“经济体检”功能和“免疫系统”作用。此次针对性审计既是对干部履职的全面检视,更是防范廉政风险、激活发展动能的关键举措,将为社有资产装上“摄像头”和“保险丝”。
会议详解了审计工作的实施路径与预期成效: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将厘清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边界,既保障干部合法权益,又严肃追责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借助收支审计,可精准排查基层社及改制企业在资金使用、资产租赁、合同履行等环节的漏洞,有效解决收支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各被审计单位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配合开展审计工作,确保资料报送真实完整;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需严守“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既精准揭示问题,更深入分析根源并提出整改建议。后续将建立“审计—整改—反馈—提升”闭环机制,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以高质量审计监督助推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