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五项监督措施  资产安全增效有保障
发布日期:2025-05-23 17:05   作者:李日飞   来源:柳城县供销联社   打印正文


  “每年对你们社进行内部审计,为什么存在的问题都比较多,特别是个别问题反复出现?”目前柳城县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在对内部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力的两个基层供销社进行约谈时,对单位负责人提出询问。针对个别被审计对象对内部审计工作不够重视,整改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没有真改实改,等问题,该县供销联社狠抓审计工作后半篇文章,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督查,强化达到审计的目的和效果。

  近年来,柳城县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强化监督职能,压实监督责任,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监事会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全县供销社产业发展规划、服务“三农”、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等具体内容,紧盯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资产经营、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将监督“探头”直插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一线,综合运用“查、访、谈、审”方式开展监督。2021年以来,配合县纪委监委严肃纠治和查处违规违法问题8个,立案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一是充分发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把关作用。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促进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发展和壮大合作经济,增强为“三农”服务能力,加强社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柳城县供销合作联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功能,制定社有资产运营规划,组织和实施社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调整和改善合作经济布局和结构;组织和实施全资及控股企业的改革与重组;依法对出资企业财务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全资及控股企业综合业绩考核制度;指导和促进全资及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指导审批配备企业管理人员。根据企业管理需求,经过调查研判,对企业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条件成熟的可实行选任制,也可根据需要委派人员担任,具体实施由县社研究决定。建立和行使资产管理委员会制度,对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起到管总把关作用,对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具有保障性作用。

二是强化监督合一,充分用好内部审计这一法宝柳城县供销社把内部审计作为一项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每年定期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所属的社有企业和乡镇基层社进行审计全覆盖,审计范围涉及企业经营和社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由于审计监督工作做细做实,促进县、乡两级的社有资产得以有效监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得以进一步规范,社有资产盘活和开发利用得以不断提升。全县供销社系统土地和仓库铺面等固定资产盘活率达到90%以上

三是充分发挥好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优势。为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形成高效、规范、透明的监事会工作机制,柳城县供销合作联社建立由监事会办公室、资产管理、财会审计等多部门组成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部门职能优势,加强社有资产、项目建设、投资运营、财务管理、廉政风险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展开联合监督。由于联席监督力量叠加,监督效率呈现“1+1大于2”,大大提升监督成效,有力保障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充分开展好问询“一把手”工作机制。为了充分掌握社有企业、乡镇基层供销社生产经营、资产管理、政治建设、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柳城县供销联社监事会根据《关于推进全县供销社系统社有企业“一把手”接受本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监事问询的实施意见》,要求社有企业“一把手”必须接受县联社监事会的监事问询,如实向监事会汇报履职情况。问询以会议问询或书面问询两种形式展开,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开展专项检查,由县联社“问询办”负责牵头,组织本级监事会监事于每年12月上旬前,对社有企业“一把手”履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二是上报专题报告,每年12月中旬前,社有企业书面向县联社监事会报告本年度的履职情况;三是开展会议现场问询,县联社监事会组织本级监事召开问询会议,组织社有企业“一把手”在会上进行述职,并接受与会监事的问询,既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切实发挥监事会在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中的监督检查、预警预防作用,又促进社有企业“一把手”正确履职依规依法履职。

五是充分发挥监督函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促进依法治社及社有资产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动供销社工作高质量发展,柳城县联社制定监事会专用函工作制度,在履行监督职权中对县社理事会以及理事会职能股室、直属企事业单位提出书面工作意见、建议、要求有关单位、部门收函后,积极处理,按规定的办理时限、要求函复。监督专用函对加强监督工作,推动供销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具有促进的作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