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供销系统改革出新招
发布日期:2025-10-14 10:21   作者:朱子锋   来源:监事办   打印正文

近日,柳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印发《社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管理实施试行办法》,创新推出社有企业分类管理模式,通过精准施策激发企业活力,优化社有资产布局,提升服务“三农”能力。

一、精准分类,明确企业发展方向

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实际,将社有企业划分为三类:

一是公益服务类:企业聚焦农资应急储备、农产品公益性批发市场运营等涉农服务,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二是市场竞争类:企业全面参与市场竞争,从事农产品加工、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等业务,以提升经济效益为核心;三是待处置类:企业包括长期亏损、停业企业等,实行严格管控并积极寻求处置路径。

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公益服务类企业重点考核服务水平、保障能力和社会效益,在资源配置上给予政策倾斜;市场竞争类企业重点考核经营业绩、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享有更大经营自主权;待处置类企业则严格管控债务和资产处置,防范资产流失。

二、机制创新,激发内生动力

在市场竞争类企业中,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实行与业绩紧密挂钩的差异化薪酬体系,鼓励运用超额利润分享、骨干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充分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三、动态调整,确保改革实效

建立企业分类动态管理机制,每2-3年评估一次企业分类合理性,根据发展实际适时调整类别。对长期亏损、停止经营或偏离主业的企业,及时启动重组或退出程序,确保社有资产始终服务于战略发展需要。

这一改革举措,标志着柳州市供销社在强化为农服务功能的同时,正以更加科学、灵活的管理机制推动社有资产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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